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《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7〕24号)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生处审核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详见附件
经公示无异议,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交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。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,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,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。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,须退回补贴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。为保证申报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现将申请名单选进行公示。公示日期:2017年3月30日至4月7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此名单有异议或意见,可以向校学生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87615880,联系人:王老师,电子信箱:xsc@nbut.cn。
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
2017年3月30日